【新法速递】明天起,这些新法规将影响你我生活!车辆年检规则变了?
发布时间:2022-10-31
摘要: 1、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:道路交通标志》(GB 5768.2—2022)10月1日起实施。该标准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、交通管理新需求,增加了“电动汽车充电站”“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”“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”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。2、《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》10月1日起施行。此次调整后,非营运小客车、摩托车在10年内,只需要在第6年、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

今年10月1日起,以下非常新法规将影响你的生活,快来了解一下——


1、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:道路交通标志》(GB 5768.2—2022)


10月1日起实施。该标准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、交通管理新需求,增加了“电动汽车充电站”“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”“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”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。


e9c7bf1f172f2ba1a5a6cab1e27ad993.jpeg


2、《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


10月1日起施行。此次调整后,非营运小客车、摩托车在10年内,只需要在第6年、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,其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合格标志。超过10年的非营运小客车和摩托车,每年上线检验1次。


3、《电子烟》强制性国家标准10月1日起实施。


鉴于水果、食品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,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,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,并明确要求“雾化物应含有烟碱”,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。


4、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进行升级完善


10月1日起,化妆品注册人、备案人、受托生产企业、化妆品经营者、医疗机构在发现或者获知化妆品不良反应后,应当通过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报告。


5、身份证跨省通办


根据公安部制定印发的2022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,2022年8月1日起,在长三角、闽赣、川渝黔三个片区的9省市全面推开区域内*申领居民身份证“跨省通办”。10月1日起,在*其他省市逐步启动试点工作。


6、《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》(GB/T30600-2022)


10月1日起正式实施,将*划分为东北区、黄淮海区、长江中下游区、东南区、西南区、西北区和青藏区七个区域,因地制宜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农田地力标准指标。

标签:法律

想要咨询什么问题?请给我们留言

请填写您要咨询的事项、邮箱或电话/微信,我们将回复您的电子邮件、加您微信的方式联系您!